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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榮總耳鼻喉科醫師江秉穎到知名火鍋店「萬有全」用餐,因餐廳抽風機故障導致江與共桌的親友共5人一氧化碳中毒送醫,江等人向餐廳求償,最高法院認定業者有疏失,不過,中毒的5人沒有後遺症,今天判決業者賠償134萬元定讞。2011年12月,江秉穎和親友共5人到「萬有全」台北市南京東路分店用餐,由於餐廳使用燒炭銅鍋,加上抽風機故障,坐在包廂內的江秉穎等5人陸續身體不適,緊急送醫,有2人因一氧化碳中毒一度命危事發後,江秉穎等人向「萬有全」提告求償共1300多萬元。一審法官認為,店家不當使用碳燒銅爐導致顧客中毒送醫,2人一度命危,因為擔心引發其他病變,終身活在恐懼中,業者須負過失賠償責任,判決業者須賠償5人共740多萬元,業者不服提上訴。二審法官也認為業者須賠償,不過,考量意外發生後餐聽改用電爐,另根據醫院診療結果,被害人癒後未發現重大病變,將所求償的精神慰撫金酌減,加上31萬元懲罰性賠償金,改判「萬有全」賠償江秉穎5人134萬元即可,業者再上訴,今天被最高法院駁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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